“阳康”中如何运动?专家提醒:把握节奏与强度,循序渐进恢复锻炼******
“阳康”中如何运动?专家提醒——
把握节奏与强度,循序渐进恢复锻炼
华声在线全媒体记者 周倜
眼下,不少新冠感染者陆续处于“阳康”的恢复阶段,何时可以恢复体育锻炼、选择哪种运动方式等话题,受到大家关注。1月9日,湖南省国民体质监测中心主任王奎针对以上热点予以解答。
循序渐进,分阶段恢复运动
“‘转阴’之后,应注意至少7至10天避免任何运动,保持静养休息。在身体逐渐恢复活力之后,可分5个阶段逐渐恢复运动锻炼频次。”王奎表示,“阳康”过后,运动锻炼需慢慢来,注意把握节奏,切勿盲目“上强度”。
王奎介绍,“五阶段恢复法”是不错的方式,该方法采取进阶式,每次进阶时间不得低于7天。人们可参考下列方法:
第一阶段为“阳康”后的第二周。此时可开始呼吸训练、拉伸、平衡练习等。以上运动基本不会耗费体力,可参照执行。
第二阶段为“阳康”后的第三周。瑜伽、相对较快的步行等低强度的运动是适合选项,也可居家进行简单且强度较低的家务劳动,每天开展10—15分钟,逐渐恢复体能。
第三阶段为“阳康”后的第四周。此阶段可逐渐开始进行低强度有氧练习和力量练习,如健步走、上下楼梯、慢骑自行车等,每次5分钟,每天开展2次。如果身体可以承受,可在次日运动时适度增加运动频次与强度,每周开展3—5天,每天总运动时间10—30分钟。
第四阶段为“阳康”后的第五周。可开展中等强度的有氧和力量练习,运动量可以恢复至平时状态的80%左右,可进行跑步、长距离骑行、舞蹈课、各种负重力量练习、功能性训练等,每周开展3—5天,每天总运动时间30—60分钟。
第五阶段为“阳康”后的第六周。此时可恢复至正常状态,按平日运动计划和习惯进行运动即可。
值得注意的是,运动过程中须及时监测心率变化及主观感觉,一旦有异常,如呼吸困难、胸闷、心悸、发热等症状,须立即停止恢复运动的进程,必要时寻求医疗帮助。
鼓励老年群体以居家锻炼为主
“阳康”阶段的老年群体健康问题,不容忽视。
王奎表示,冬季气温低,加之新冠病毒仍在,此时老年朋友不适合进行户外锻炼。无论是否已经感染新冠病毒,还是正处于感染后的恢复期,老年朋友都应以居家模式为主。
针对老年人居家,如何引导其确保自身基本的肌肉力量,预防骨质疏松等问题,王奎建议,可充分利用家中的沙发、桌椅等物件进行简单锻炼。比如,简单的起坐练习是不错选项,通过交替站起和坐下的动作,不仅能保证老年人的心肺耐力得到锻炼,也足以改善老年人肌肉流失等情况。
此外,家中的桶装水和油壶都可以作为老年人做力量练习的道具。可在老年人承受能力范围内,为其配备相应的液体容量在桶内,便于锻炼,确保安全。
可根据方法进行呼吸训练
呼吸训练法是王奎推荐的有效锻炼方式。它不仅是新冠病毒感染者在恢复阶段时能最快采用的运动方法,也有助于尽快恢复机体功能。
王奎介绍,常见的呼吸方式包括胸式呼吸和腹式呼吸。胸式呼吸指在呼吸时胸腔扩充为主;腹式呼吸指在呼吸时腹部扩充为主,胸腔移动较少,又称膈式呼吸,是更为高效的呼吸方式。
训练时,可把双手分别放置胸腔、腹部,感受胸腔、腹腔是否全面“外扩”。此外,保持吸气3秒、呼气7秒的节奏,多次训练。也可尝试鼻腔吸气、用嘴呼气的方法,该方法若不能熟练掌握,可利用“吹气球”的方式进行辅助。
“呼吸训练法,老少咸宜,不费体力,正处于恢复阶段的群众可自行训练,逐渐掌握,帮助自身尽快康复肺功能。”王奎说。
山西泽州警方摧毁省级目标贩毒网络 17名毒贩累计贩毒超30公斤******
中新网晋城1月10日电 (记者 李庭耀)记者10日从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公安局获悉,当地警方历经半年侦查,摧毁省级目标贩毒网络,抓获贩毒人员17名,查处吸毒人员47名,缴获毒品安钠咖粉1627.62克。涉案毒贩累计贩卖毒品安钠咖粉达30公斤以上。
2022年7月,泽州警方抓获贩毒人员陈某,随后泽州县川底镇居民李某林进入了民警视线。李某林是残疾人,表面并无经济来源,却花钱大手大脚,其住所经常有形迹可疑人员进出,存在贩卖毒品嫌疑。
由于此案涉案人数众多、案情复杂,泽州县公安局禁毒大队按程序逐级上报。随后,山西省公安厅将其列为“2022-18”号目标贩毒案件。至此,由山西省公安厅督办,晋城市公安局相关部门协助,泽州县公安局抽调禁毒、刑侦、法制、派出所等的专案力量开始组建。
警方经过长达半年的潜心经营、秘密守候、证据收集、人员核实,查清了以李某林为首、涉及4个层级的吸贩毒网络。
2022年9月至12月期间,泽州县公安局组织警力展开两次集中收网行动,抓获贩毒人员15名,查处吸毒人员42名,现场缴获毒品安钠咖粉1562.04克。随后,民警顺线追踪,截至2023年1月1日,此案共抓获贩毒人员17名,查处吸毒人员47名,缴获毒品安钠咖粉1627.62克。
经查,2022年5月以来,犯罪嫌疑人李某林纠集李某江、畅某喜等犯罪嫌疑人,通过层层分销的方式,在晋城市城区、泽州县、阳城县等地,向张某、王某、冯某等40余名吸毒人员以当面现金交易的方式贩卖毒品安钠咖粉,累计贩卖毒品安钠咖粉达30公斤以上。
目前,李某林、李某江、畅某喜等17名犯罪嫌疑人因贩卖毒品罪被泽州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;张某、王某、冯某等47名违法嫌疑人因吸食毒品被泽州县公安局依法行政处罚,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。(完)
(文图:赵筱尘 巫邓炎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