浙江如何让城乡百姓“住有宜居”?******
中新网杭州1月9日电(张煜欢)近五年来,浙江全省城镇化水平稳步提升,城乡融合不断加快,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73%;城镇人均住房面积增长至47.9平方米,城镇住房保障受益覆盖率达22.6%;率先在省域层面实现生活垃圾“零增长、零填埋”,率先全面、全域完成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……
9日,浙江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在杭州举行,一份有关“安居”的成绩单也随之发布。记者从会上了解到,该省目标今年新增未来社区300个以上,未来乡村200个以上,打造人民幸福美好家园,让更多人实现从住有所居到住有安居再到住有宜居的“安居梦”。
为人民群众安居托底、增进民生福祉是共同富裕的应有之义。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、厅长应柏平在会上介绍,过去一年,该省谋划确定“1+3+n”目标任务,打造1项省级重大标志性成果、形成3项省级突破性抓手、推进n项重点工作。该省已累计开展六批783个未来社区创建,完成两批共108个未来社区验收;推进212个城乡风貌样板区试点建设,公布三批111个城乡风貌样板区。
与此同时,该省城乡人居环境品质全面提升,去年浙江新通车城市快速路120公里,整治起伏道路500公里、“桥头跳车”桥梁316座;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616个,新增设区市主城区停车位12.3万个,新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23.8公里;新增国家级传统村落65个。建成各类绿道2050公里。
“如何从安居这个基点出发,以完善社区功能为切入口,全省域推进以人为核心的现代化基本单元建设,探索形成一整套从好小区到好社区、从好社区到好城区的路径模式,打造人民幸福美好家园,是住建领域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新命题。”应柏平说。
会议现场。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供图他表示,居住条件是人民生活富裕的重要指标,如何加快推动“让人民群众住有所居”向“更舒适的居住条件”转变,事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,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。“新征程上,我们要以实现住有所居、住有安居、住有宜居为梯次愿景,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、多渠道保障、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,着力提升住房居住品质,更好满足多元化居住需求。”
未来社区方面,今年该省将完善“普惠型+引领型”社区建设标准和全域未来社区试点建设要求,推广单元化更新建设模式,在部分街道或区域推动实现全域覆盖。目标全年新增未来社区300个以上,累计突破1000个,建成150个以上;完成600个以上城乡社区“一老一小”服务场景验收。未来乡村方面,该省目标全年新增未来乡村200个以上。
在城乡风貌整治提升方面,浙江目标全年建成50个城市风貌样板区、30个县域风貌样板区,从中择优公布20个“新时代富春山居图城市样板区”、10个“新时代富春山居图县域样板区”,努力实现“城市让生活更美好、乡村让人们更向往、住房让百姓更满意”。(完)
2022年青海支出35亿元保障困难民众基本生活****** 中新网西宁1月19日电 (李隽马钰)19日,记者从青海省民政厅获悉,2022年该省按照低保、特困、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贫困家庭等社会救助政策,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民众全部纳入救助范围。严格落实家庭收入豁免、就业成本扣减、低保渐退期和“单人保”等政策制度,足额发放各类社会救助资金,切实保障困难民众基本生活。截至目前,该省长期保障社会救助对象共计57.57万人。2022年全年累计支出困难民众救助资金35亿元。 入冬以来,青海省按照城市低保对象、城市特困供养对象1000元/户,农村低保对象、农村特困供养对象800元/户的标准,为城乡困难群众发放取暖救助,共计发放资金1.21亿元,惠及城乡困难民众16万户。同时按照城市低保对象300元/人、农村低保对象和特困供养对象200元/人的标准,在2023年“两节”期间为37万城乡困难民众发放第二批一次性生活补贴,并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,在2022年四季度连续3个月为城乡低收入人口发放价格临时补贴,共计发放资金0.45亿元,惠及58万城乡低收入人口。 2023年“两节”期间,青海省、市、县三级党政领导和民政部门分别组成慰问团,深入困难民众家中开展走访慰问活动,了解困难群众生活状况及各项政策落实情况,走访慰问孤儿、特困供养对象、低保对象、留守老人等弱势群体,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。截至目前,该省各地共计慰问困难民众5000余户次,发放各类慰问款物100余万元。 此外,青海省各级民政部门加大临时救助力度,解决民众因突发性事件、意外伤害或因家庭刚性支出较大导致的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。全面落实“分级审批”“先行救助”等急难型临时救助措施,加大对低保对象、特困人员、脱贫人口等因疫因灾遇困民众的临时救助力度。主动加强临时救助与灾害救助的政策衔接,确保因灾遇困民众得到及时有效救助。四季度,青海省临时救助7.7万人次,发放救助资金1.17亿元。(完) (文图:赵筱尘 巫邓炎) [责编:天天中] 阅读剩余全文() |